施工员(专业工长)岗位职责一、施工员的任职条件1、持有有效的施工员上岗证(通过参加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进行的培训班获得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 深圳市住建局认可的证书)资格证书
2、从事现场相关专业管理工作 3 年以上
3、具有初级专业技术及其以上职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施工员的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对项目目标在本专业或本栋号的实施负直接责任
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根据项目经理、执行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安排,落实为实现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建立的各项管理和技术措施
2、熟悉工程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参加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生产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与其它专业主动协调工作,参加图纸会审,熟悉施工工序、方法和验收法律规范,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措施、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及环境管理方案等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并在实施过程中仔细检查和监督
发现图纸与施工实际不符合之处,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处理
3、依据项目执行经理安排,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环境管理及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各专业班组业务工作,合理安排各工序搭接,根据施工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各种材料、机具设备的调配,向施工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对特别工序以及作业进行详细交底,正确指导施工人员按质量要求操作
并在实施过程中仔细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4、依据质量技术要求,仔细做好计量、试验工作,加强计量试验质量管理,仔细检查、核对,控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加工件和设备的质量关,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纠正、处理
严格原材料和各类配合比的核准使用,不合格者拒绝使用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施工,随时检查各工种施工的施工质量,监控把关,组织班组工人开展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