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试行)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的,每人每次处 50 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不穿萤光衣、每人每次处罚 100 元,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 500 元
4、施工场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 100 元
5、晚上 10:30 熄灯,休息后喧哗、影响别人休息者,每次罚款 50 元
6、节约用水、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者,每次罚款 100 元
7、各单位法律规范施工用电,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 100 元,乱拉乱接每处罚款 500 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处罚款 200 元,未配备灭火器罚款 200 元
9、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 200 元
10、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 500 元,责令其清理洁净,小便处罚 100 元
11、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 500 元
12、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
13、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
14、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 500 元
15、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 500 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