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一
总则1、为了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施工成本,增加职工收入,确保按施工进度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制定本条例
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200 元
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
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 100—500 元
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 500-1000 元
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 50-200 元
二.模板工程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 100-300 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工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项目部提供的模板,违者罚款 200 元/张
3、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 30—50 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 50 元
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 50mm 以上者,每处罚款 5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5、混凝土墙、柱、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1000-2000 元罚款
6、墙、柱、底板模板接缝不能大于 2mm,每处罚款 10-50 元
7、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 者,罚款 10—100 元(其标准为国家法律规范),墙身胀模的,每处罚款 100—200 元(看其情节严重,如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8、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洁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 10-100 元9、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