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分包管理及控制1。4。6.1 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1.专业分包必须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及建设单位相关管理规定。2。严禁违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必须符合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对承包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方可允许外部分包:(1)因设备、环境、地质情况等因素局限,部分工程项目自行完成条件不具备,或为降低经营风险的工程;(2)特别或专业性较强,自行实施投入、产出效益比反差较大的单项工程;(3)工期压力较大,确需社会资源补充的复杂工程;(4)工程施工资源严重不足或公司内部无法调剂解决,确需外部分包组织实施的。(5)其他特别情况。3.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纳股份公司、公司公布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项目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补充或修改条款的,必须经子分公司审批;工程所在地政府、行业有强制性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二)分级管理原则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管理实行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公司负责分包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子分公司负责分包企业的竞标选用、合同审批签订和分包企业项目终结考评;项目部负责分包合同评审和履行、分包工程管理和分包企业过程评价.(三)归口、专项管理相结合原则经济运行管理部是公司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包企业资格审查、竞标和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约管理和分包企业考评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法律事务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及推行;其他职能部门根据管理权责对专业分包实施专项管理。(四)审批许可、择优选用、考评备案原则专业分包方案必须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专业分包企业选用必须采纳资格审查、公开招(竞)标方式,择优选用信誉好、能力强、价格低的分包企业;根据“谁管理分包项目实施,谁评价”的原则,对分包企业实行过程评价和项目终结考评,并报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备案。(五)动态管理原则子分公司、项目部应严格专业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及监控,严格合同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必须建立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台帐,专人负责,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六)量价控制、审批备案原则专业分包结算必须坚持量价控制.过程结算开累数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单价以分包合同单价为准,量价未超合同的过程结算,由项目部审核、审批,报子分公司核备;否则应报子分公司审批,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结算。末次结算应在签订封帐协议,并报子分公司审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