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公园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甲方经过招标,丙方获得吉祥公园智能化工程承包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三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一)智能通道管理系统、二)闭路监控系统、三)周界防范与防攀爬系统、四)、楼宇对讲系统、五)户内安防系统、六)车辆管理系统、七)背景音乐系统
二、承包方式:1、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干;2、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需分包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甲方同意
三、施工工期:(1) 本工程根据土建、装修施工进度 分区 进行
该工程合同工期 , 丙方必须积极配 合乙方 , 根据甲方及乙方安排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 因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 甲方有权对丙方进行经济制载
(2) 各分区单体验收前 10 天内提交完整的单体验收所需的资料 ( 含检测报告) ; (3) 各分区交房前 30 天内竣工验收; (4) 各分区交房前 20 天内提交完整的移交业主设备(可视户内分机、煤气报警器 、 IC 卡)
四、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履约保证金:1、本工程丙方包干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该总价包括:(1)、智能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实施和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劳保、规费、利润、税金、工程施工配合费等所有费用
(3)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各种风险因素
(4)完成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含的所有责任、义务所涉及的其它费用
2、乙方总包管理费为丙方合同总价的 1%计元整,该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施工配合费已包含在主体总包合同造价中,不另行计取
3、结算增减办法:若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如施工图纸修改、变更),则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对工程造价作相应的核减
造价增减按下列方式:(1) 投标书内已有的项目,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