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双井头居住社区 3#楼智能安装施工补充协议发包方:温州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总承包方:中建五局三公司温州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分包方:浙江奥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一下简称丙方)温州市双井头居住社区 3#楼智能系统安装工程由甲方指定由公浙江奥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由中建五局三公司温州公司进行总包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甲乙双方签订的《温州市双井头居住社区 3#楼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温州市双井头居住社区 3#楼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为更好的保证本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特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温州市双井头居住社区 3#楼1
工程地点:温州市学院西路2
工程内容:本大厦智能系统安装3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 年元月 22 日,竣工日期:2024 年 3 月 1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88 天4
质量目标:温州市优质工程奖“瓯江杯”5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轻伤年负伤率在 4‰以下,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场地二、 进出场日期根据乙方总体进度安排,组织人员、材料、设备及时进退场三、 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见甲丙双方签订的《温州市双井头居住社区 3#楼智能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四、 进度要求丙方除应按工程总工期控制外,还需服从乙方总体进度安排,如因丙方原因拖延乙方进度,则丙方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且每月十五日前丙方须根据乙方月进度计划向甲、乙双方担供相应的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以及控制措施
五、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丙方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监理、甲、乙方验收
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法律规范合格质量要求外,还必须达到温州市优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