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人 事 厅江 苏 省 公 安 厅 有关印发《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取人民警察简章》的告知苏人通〔〕338 号各市人事局、公安局:现将《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取人民警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在当地媒体或政府网站公布,并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事厅(印) 江苏省公安厅(印) 十二月七日 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取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取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 461 名。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有关印发<江苏省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实行方案>的告知》(苏人通﹝﹞321 号)和人事部、公安部《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录取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精神,制定本简章。一、报考条件报考人民警察除符合招考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有如下条件:(一)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派;(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规定;(四)年龄在 25 周岁如下。(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原则对数视力)在 4.8(含)以上,男性身高为 170 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 160 厘米(含)以上。(六)具有硕士硕士(含)以上学历的,以及报考人民警察计算机、外语、法医、审计、通信、临床医学专业类职位的本科学历考生,年龄放宽至 30 周岁,男性身高可放宽为 168 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可放宽为 158 厘米(含)以上,矫正视力达到 5.0。(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受过刑事惩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4、曾被解雇或开除公职的;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7、其他不适宜进入公安队伍的。二、招考程序和措施(一)报名。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工作,采用现场目测+心理素质测评+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内容为体表、身高、视力,心理素质测评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