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长力企业“1
7”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通过2008 年 1 月 7 日早上 6:40 分左右,炼铁厂高炉二车间 3#高炉炉前乙班炉前工张××(男,37 岁,劳务工)在给泥炮加装堵铁口用的炮泥时,左手伸进泥炮中压紧炮泥
此时,在液压操作室内,泥炮操作工万××启动开铁口机做开铁口的准备工作,在未经确认泥炮与否有人装炮泥的状况下,开动泥炮液压操作手柄,泥炮推杆顶推时将张××左手小臂严重挤伤,导致左手小臂截肢的重伤事故
事故原因1、张××在装炮泥时,严重违反了“装炮泥时严禁将手伸进泥炮内”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重要原因
2、万××开动泥炮推杆时未进行安全确认,导致推杆顶推时将张××手臂挤伤,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重要原因
3、炼铁厂高炉二车间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装填泥炮时的严重违章作业行为制止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防备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配合作业的安全确认
2、指定专人装炮泥和操作泥炮,装炮泥时严禁将手伸进泥炮中
3、炼铁厂要深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违章作业行为的管理力度,本月底前要组织炉前工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
4、在泥炮液压管上安装闸阀,由泥炮装填人员负责操作
5、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本次重伤事故的深刻教训,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切实加强反“三违”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违章作业行为,防备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对事故负责人的处理及对事故单位的经济惩罚:(一)对事故有关负责人的处理:1、炉前工张××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鉴于其已伤残,故免于惩罚
2、泥炮操作工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启动泥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予以万××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理
3、3 号高炉炉前班长秦××,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不到位,对班组职工的违章作业行为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