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复习资料部分解答有关法规及有效文献中应关注:条例中的第十三条(入级);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八条(注册有效期);破旧运送船舶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五条(尤其定期检查);船舶检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三十四条;1-1 公共部分 B 级单选题1、P1-4 (1)对船舶提出修理规定;(2)在受到港口海事管理机构规定时,上船检查或检查。P1-4 2.3(3) 假如对船舶或其设备的状态的保持有疑点时,则有必要深入的检查和试验。(年度检查)P1-6 5.3 当船舶发生事故或发现缺陷且在任一状况都将影响该船的安全或影响该船救生救生设备或其他设备的有效性或完整性时,该船的船长或船东应尽快向有关船舶检查机构汇报,供确定与否有必要作附加检查。(检查后状况的维持) 前两点是予以验船师或检查机构职权的,检查后状况的维持(3 条)和保持证书有效的条件(2 条)是验船师或机构撤职的。验船师只对检查的项目及检查时的状态负责。2、P1-6 4.2⑿ 如换证检查到期时船舶不在预定进行检查的港口,经船舶检查机构认为合法和合理时,可将证书予以不超过 3 个月的展期。经展期的船舶在抵达预定进行检查员港口后,不能再继续航行,必须进行换证检查。展期这一概念仅合用于换证检查到期的船舶,换证检查完毕日期的算起在换证日期到期日 3 个月之前或之后不一样。4.2⑾⑿⒀⒁年度、中间检查合格后,在对应的证书上签订。江苏省船舶检查局对证书做法与检查法规有别,考试以检查法规的规定为准。4、P2,总则,定义 11.1(14) 船龄:系指船舶从其建造完毕年份算起迄今所过去的所限。建造检查完毕日为起始日。5、P8-4 1.4 基本规定共有 13 条。舱室标明了休息室、阅览室,就不能作为客舱。10、该题的答题根据应是检查条例。下列船舶不合用本条例:一)军用舰艇、公安船艇和体育运动船艇; (二)按照船舶登记规定,不需要登记的船舶。11、P1 8 生效与合用。有 6 条。13、(修改通报)P4-1 3.1 按照我国海域、航区和航程距呵护地距离,客船(包括客滚船)划分为Ⅰ、Ⅱ和Ⅲ级。P8-1 乘客定额与舱室设备中有客船分类,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以航行时间分),两者分类条件完全不一样。16、P4-74,装货处所的保护。总吨为界,总吨及以上的货船的装货处所应设固定灭火系统予以保护,或用能提供等效作用的固定式灭火系统予以保护。失火危险较小货物可免固定灭火系统。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保护。P4-76 3.11 载运危险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