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文章来源:青少年科技网 (修订)第一章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一项具有 20 数年历史的全国性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国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英文缩写:CASTIC)。 一、宗旨 举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线宗意在于推进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举行省(区、市)人民政府。创新大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工作部。 承接单位:举行省(区、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他有关机构。 领衔赞助单位:英特尔(中国)有限企业。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接单位共同协商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举行地科协。 三、举行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行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 8 月。 创新大赛的举行地点由各省(区、市)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确定,并在前一届创新大赛闭幕式上交接会旗。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的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教师评比。展示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和少年小朋友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五、组织过程 参赛者要首先参与基层的活动。省(区、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省(区、市)按规定名额和规定推荐参与创新大赛。 六、奖励 竞赛活动由主办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展示系列活动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扬和奖励。 创新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置的专题奖励。根据专题奖设置原则,评比出专题奖获奖项目,予以奖励。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措施 一、省级竞赛 各省(区、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全国比赛的基础,省级比赛应参照全国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按照分派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与全国比赛。推荐参与全国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国比赛的规定。 省级比赛由各省(区、市)科协牵头组织。省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与全国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省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