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人员考核制度一、目的1、规范和加强实习人员在实习期的管理,使其尽快熟悉本岗位工作,并明确角色、定位
2、明确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的管理职责
二、合用范围1、合用对象:企业新提拔处在实习期的中层管理人员,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职能部室新入职职工
2、合用部门:人力资源部、实习人员所在部门
三、实习期界定1、企业新提拔的管理人员,处在考察期的阶段
2、经企业面试合格,处在试用阶段、尚未转正的期间
四、职责界定1、人力资源部(1)制定实习期间被考核人员指导与考核方面的制度,并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实习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安排、执行、监督
(3)定期对实习期人员进行面谈,并形成面谈记录
(4)负责组织对实习期人员进行指导、评估、考核
(5)负责对实习期人员的帮扶人进行评估
(6)办理实习期人员的转正、恢复原岗位、离职手续
2、用人部门(1)部门负责人负责实习期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辅导、考核
(2)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派实习期人员的帮扶人
(3)帮扶人详细负责实习期人员的工作指导、工作目的和评价原则的拟订以及参与业绩评价等工作
(4)部门负责人负责将考核成果反馈给实习期人员
3、分管领导(1)监督用人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
(2)根据实习期人员的阶段评估考核成果,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继续实习、转正、恢复原岗位、解雇等的提议
五、实习期的考核1、考核组织与周期(1)办公室职工实习期期间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工程师类技术人员、部门正、副职实习期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及总经理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3)以上人员实习期考核按月度进行,每月一次
每月 10 日前(含 10 日)入职的当月考核,10 后来入职的次月开始考核
2、考核措施与形式(1)实习期考核分为月度工作计划考核、 实习期结束综合评估、实习期结束工作总结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