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小学艺术教师考核量化评价实行细则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市、县“十二五”规划,深入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临泽县中小学教师考核指导意见》等有关文献精神,并结合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艺体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德育为先,充足发挥评价的规范、导向与鼓励功能,杜绝片面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奖惩性评价的现象
学校工作的评价要体现新课程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有助于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优化,有助于增进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有助于增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通过评价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1
教学评价要用先进的理论作指导,体现新理念,把握新原则,明确新规定,以扎实的工作态度保证评价的信度和效度
鼓励性、导向性原则
评价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处理问题,指导实践
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发教师和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新性
过程性评价与终止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过程性评价的目的重在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处理问题的措施,终止性评价的目的重在检查教师的教育教学效果
在评价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争使评价者与被评价者达到共识,使其内化为教师的行动,提高评价的实效性
三、评价方式评价实行百分制,每学期评价一次,每年的评价成绩作为评先树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的重要根据
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三项,即教师业务素质占 20%,教学常规占 70%、育人效果 10%,此外学校将根据特殊状况设计一定的附加项得分
四、评价细则(一)业务素质评价(20 分)(1)在教学中应坚持使用一般话教学,对的使用规范字(10 分),如在课堂上使用方言教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