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职责 1 监视、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惩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状况打算实行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领导讨论处理。 2 参与本工地重要施工工程和危急性作业工程动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动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视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 参与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 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视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 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爱惜、环境卫生、成品爱惜措施执行状况以及生活卫生的治理进展监视、检查。 6 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视工作。 7 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视工作。 8 催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品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 组织开展安全安康与环境爱惜的宣传训练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展另一方面级安全训练。 10 参与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催促整改。 11 参与工程工程部(指水、火电工程)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与安全员工作例会。 12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展监视、检查与指导。 13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展考核与奖惩。 14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峻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