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靠对的的含义 •商业行为——挂靠是指某些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投资开办初期或发展过程中,出于一定目的挂靠在不一样经济性质的企业名下。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大多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被挂靠者对挂靠者没有任何投资,对挂靠者的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等状况也不问,一般只负责为挂靠者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各类证照。 ◦建筑业——某单位或个人,在未获得对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对应“管理费”的行为。 ◦机动车经营挂靠——是指人们在使用机动车参与交通活动时,拥有机动车的产权或使用权,但无机动车的车籍权。其方式一般分为车辆部分挂靠、车辆所有挂靠和指示性车辆挂靠。 •户籍档案——户籍挂靠是指高校学生毕业时,找单位临时接受档案。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为了正常转出档案,联络好某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并将档案掉到该单位存档。手续上毕业生已经成为该单位员工,而实际上只有档案关系的调动,毕业生与挂靠单位并没有劳动关系。 本文简介的挂靠,是指商业行为的挂靠。挂靠专业服务提议征询 任工 ☎ ☏ 159 1949 6321 或 q q 262 838 9323 二、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几种基本问题 1、建造师的执业定位 建造师是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注册建造师应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更要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后,既可以受聘担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也可以受聘从事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如质量监督、工程管理征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建造师的级别与专业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建造师分级管理,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开展国际互认,也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合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一样项目对管理人员规定不一样的特点。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可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如下建筑业企业能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不一样类型、不一样性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特点,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