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考核表被考核人: 考核人: 年 月 日 得分考核内容存在问题分数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总务后勤部门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 5-15 分。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用餐结束后,必须搞好食堂餐厅及操作间的卫生,做到每日打扫,每周大扫。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 5 分;未按规定搞好卫生的每次扣 5-10 分。 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帽上岗,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身体有流感、腹泻等传染性疾病时要及时请假并就医。未按规定上岗的每次扣 5 分;穿工作服上厕所的每次扣 5 分;发现隐瞒病情,带病上岗的每次扣 5 分。 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五常法”规范操作,按质、按量、准时烹制饭菜,饭菜要做到烧熟、烧透,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师生反应饭菜质量差的每次扣 5-10 分;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扣完所有考核奖,并追究其责任。 卖完饭后,及时搞好厨房卫生,保证厨房用品及时清洗、消毒;违规一次扣 5 分;节省水、电、煤气等。 发现未及时搞好卫生,缺乏必要检查,未及时断水、断电、断气的,每次扣 5 分。 食堂物品均为学校财物,食堂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未经司务长同意私自留存、取走食堂物品,经查实并接受教育的每次扣 5-15 分。 准时处理好泔水,发现一次处理不妥扣当日值日5-10 分。 严禁拉帮结派、消极怠工、散布消极观点而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先对其进行教育并扣 5-10 分,对屡教不改的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