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农村合作银行部室工作人员考核试行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加强和完善鼓励机制建设,充足调动机关部室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机关部室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考核试行措施
第二条 机关部室工作人员(含副总经理,下同
)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重视实绩的原则,实行部室与支行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第三条 本考核试行措施由人事薪酬委员会负责考核,各部室总经理(主任)为考核人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原则第四条 机关部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考核和规范化服务考核两个部分
1、岗位工作考核:为各机关部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2、规范化服务考核:为《余杭区农村信用联社有关切实加强规范化服务试行意见》(“余信联[]089 号”)规定的各项规范服务
第五条 考核原则以机关部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规范化服务为基本根据
第六条 工作人员的考核成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等级的基本原则是:优秀: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能纯熟把握好各项政策规定,有很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能很好地把握好各项政策规定,工作积极,可以完毕各项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一般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勉强适应工作规定,工作积极性不够,某些方面存在明显局限性,可以基本完毕工作任务
不合格:不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难以适应工作规定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毕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导致严重失误
第三章 考核措施和程序第七条 对机关部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根据,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次年的年初进行
第八条 岗位工作平时考核的基本措施(一)、被考核人按照机关部室全年工作计划和本人所承担的岗位职责每月列出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