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讲义--------有关法规知识(
11)第一章 我国法律体系与民法基本制度一 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下列部门1
民法:民法通则、协议法、担保法、物权法等3
商法:企业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4
经济法: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一系列税法、产品质量法等5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7
自然环境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音污染环境防治法等8
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二、法的形式(法的等级效力)1、宪法2、法律3、行政法法规4、地方性法规5、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献7、国际公约,如《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等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用《协议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协议法实行后来,人民法院确认协议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法规为根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根据
”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主体)注:理解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前,要注意法律体系与法律关系完全不一样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乏其中一种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它包括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1、公民(自然人)要注意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是指能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通则》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根据组织形式不一样
可以将企业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法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与法人的代理人不一样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来源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