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桥镇中学管理人员的考核细则 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考核评分原则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考核通过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德”基本分为 10 分,“能”基本分为 30 分,“勤”基本分为 10 分,“绩”基本分为 40 分,“廉”的基本分为 10 分,以年为考核周期。详细内容为:杜桥镇中学________年 第_________学期教学管理人员考核测评表年 月 日测评项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思想品德履职状况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廉洁自律优秀称职不称职合格 不合格 优秀称职 不称职组织管理能力强一般 较差 非常认真较认真不认真突出一般 有过教学事故勇于开拓保守消极应对 合格 不合格分值10010-15 5-9<510-15 5-9 <56-103-50-230-35 10-290-9530100≧85 60-84 <60注:1.请根据被测评人员的实际状况,在测评项目对应栏中评估分值。2.项目阐明:(1)德:不合格条件详见部门及人员考核工作实行方案,若不合格岗位考核一票否决。(2)能:履职状况应根据被测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评估;业务能力重要根据被测评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管理工作经验。(3)勤:工作态度根据被测评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绩:工作实绩应综合考察被测评人员的岗位管理工作量(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性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三部分,比例为 7:2:1,其中学生管理、研究性工作、教学工作分别根据单项工作考核成绩。若被测评人员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则工作实绩按事故等级扣分;创新精神根据被测评人员拓展性开展工作获得成果的状况(包括管理工作措施手段创新等)。(5)廉:若有舞弊、贪污等问题,岗位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