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查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第 1 号修改单(对 1 月 16 日第 1 版的修改)一、目录修改1.附件 A 修改为:“特种设备检查人员定期检查、监督检查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查范围”。2.增长“附件 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规定”。二、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查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查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合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查结论的人员(如下称监督检查人员、定期检查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查人员)。”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查人员、定期检查人员分为检查员、检查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查员。“定期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查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4.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查人员与监督检查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定期检查人员与监督检查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表 1 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查人员与监督检查人员考试科目、方式”删除注 2 的(3)和(4)。6.增长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规定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知识、设计与制造许可规定、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定、计量知识、型式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以及型式试验人员执业操守等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开卷),已获得检查师的人员免试本部分考试;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由申请人所执业的、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其内容按照所在型式试验机构向考试机构立案的考试大纲(格式见附件 C)。”7.增长一条,作为第十三条:“检查人员各科目考试的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原则均为 70 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原则的科目容许补考,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2 年,在有效期内所规定的所有考试科目均达到合格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