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务院有关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1、《国务院有关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重大意义(1)一是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二是有助于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贯彻;(3)三是有助于扎实构建成社会主义友好社会的基础;(4)是有助于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2、提高市县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应当着力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1)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2)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3)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思维。3、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途径(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测试制度;(3)加大公务员录取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4)贯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定期培训制度。4、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特定的相对人和特定的行政事务采用措施并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5、行政执法的种类以行政执法的内容和性质为原则,行政执法可分为行政惩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6、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职权法定原则;(2)程序合法原则;(3)平等看待原则;(4)比例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公开原则;(7)合法性原则;(8)合理性原则;(9)效率原则;(10)责任原则。7、实践中,行政执法重心下移重要采用三种方式实现(1)一是确权;(2)法规授权;(3)依法委托。8、相对集中行政惩罚权,指依法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惩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种行政机关统一行使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种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惩罚权的一项制度。9、综合行政执法,指在相对集中行政惩罚权基础上对执法工作的改革,将平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实行惩罚等职能深入综合,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对应调整。10、在相对集中行政惩罚权中,应当遵照如下原则(1)集中行使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本级政府的一种行政机关,不能作为政府一种部门内设机构或者下设机构;(2)集中行使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3)行政惩罚权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统一由一种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惩罚权;(4)集中行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预算,由本级政府财政全额拔款;(5)对集中行使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详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