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深入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动态掌握井下员工人数,精确理解下井人员的分布状况,规范员工下井考勤制度,保证人员定位考勤系统稳定、可靠运转,现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制度。一、职责范围1、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平常运转、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受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组织实行、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并负责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精确性。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2、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运用入井人员考勤系记录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各单位人员变动及调整时,工资科要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同步将人员变动状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调度室,以保证人员信息的精确性。3、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有关人员下井状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有关人员的下井质量。4、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查对后报调度室。5、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受器及通讯线路的平常维护和清理。负责提供精确的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调度室进行信息变更。二、管理规定1、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工资科考核员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根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惩罚。16、井下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汇报调度室处理,不及时汇报或故意隐瞒现场状况,将对负责人予以 250 元罚款。17、当拆除和变化与人员考勤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影响系统正常运转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经容许后方可作业,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 200 元,跟班管理人员罚款 200 元。18、总务科负责及时为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矿帽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假如出现矿帽没有安装考勤卡入井,每发现一次,对总务科有关负责人罚款 200 元。19、下井员工由于调入调出或变更工作单位时,工资科必须在2 天内及时变更有关考勤资料,否则对工资科有关负责人罚款 200 元。20、调度室必须建立好考勤卡发放和回收台账,建立考勤卡使用记录,并随时对考勤卡使用状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调度室工作人员,将给与每次 250 元的罚款。21、调度室要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