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鲁特机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进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山东普鲁特机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各职能部门根据人员结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设立安全员。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 “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 “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阔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第四章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讨论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讨论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八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4、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