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机具的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6、严禁酒后上岗
7、作业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
不得在距现装电力、通信电缆、瓦斯管道等周围 2 米以内作业
9、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 1
5 米的安全距离
10、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
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
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11、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洪暴发
(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2、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3、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4、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
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建设地面上
15、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16、机械挖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 5 米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
挖土深度超过 5 米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别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实行防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