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介休大佛寺桃园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及报废设备管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特制定《机电设备综合管理程序法律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生产科室的全部生产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 机电设备管理应以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进展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设计、选型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机电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公司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精心保养、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保持设备完好,以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素养,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公司设备管理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的生产、井下施工、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等
第五条 公司机电科应当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各基层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参加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 公司各单位为保证进展生产的需要,要积极采纳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及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 公司内的生产、井下施工设备、通风设施,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逐步实行专业化、集中化、社会化和微机化管理
第二章 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第八条 机电科是公司的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其在机电设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公司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程
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横向关系;(二)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做好维修配件的申报;(三)负责审定基层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