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购销合同需方: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方: (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下称主合同),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建筑材料采购,订立如下购销合同:第一条货物的名称、产地、单价、品牌与数量建材名称 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水稳料株洲水泥含量5%-5
5%级配砂砾石立方17520合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
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税款
如在供货期内,发生预期的市场价格涨跌,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高
第二条货物交验地点及时间: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供货方式:第四条品质要求及验收方式:本合同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完全满足下列标准和要求:1
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要求完全相符并同时提供该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材质检验证等必要的证明文件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假如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
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需检测的货物按国家、当地政府的法规、条例、法律规范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1
结算方式:按双方认可的实际到货量结算
送到施工场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办理
每月 25 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按当次结算额向甲方财务提供经认证无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