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后助学公益促进会基金奖励方案为促进本地教育事业进展,激励优秀师生,在外出乡亲代表的参加下,已共同筹资成立“助学公益促进会”。该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本村小学在学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老师以及在各种学科竞赛(含抽考)、统考等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并对本籍学子(含外出人员子女)在高考、升中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为更好地发挥基金在教育教学、学生学习等方面的激励作用,并做到切实有效地使用基金,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教学质量奖1、小学教学质量奖A、老师个人奖1、老师所任课班级学生代表学校参加镇级以上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含统考、抽考),按学生获奖等次,分别奖励任课老师奖金(假如按参加科目计总分,参考科目科任平分奖金)。(1)区级以上考试荣获一等奖 1000 元、二等奖 800 元、三等奖 500 元。(2)镇级考试荣获第一名奖励 300 元、第二名奖 250 元、第三名奖 200 元、第四名奖励 150 元、第五名奖 100 元、第六名至第十名奖 50 元(按获奖科目计算)。(3)小学六年级升入初中,如区进行升中考试招生或通过竞赛等其他形式招生,凡考入重点初中的,奖励主科科任每人 500 元\每生(以参考科目计算)。(4)、在镇统考中,班科在全镇排名每进一名奖励该科任 300 元.(5)文娱、体育参加上级进行各类竞赛荣获团体总分一等奖奖励 300 元、二等奖 200 元、三等奖 100 元(以上奖金指导组)。 B、学生个人奖① 小学六年级升入初中,凡考重点初中的,奖励 300 元\每生。② 镇期末考试(含统考)及各种学科竞赛,获同年级第一名奖 150 元、第二名奖 100 元、第三名 80 元。2、初中教学质量奖升高中考试中,凡考入重点高中,一中奖励 1000 元。3、高中教学质量奖高考中,本籍学子(含外出人员子女)考入第一批其他院校的奖励 10000 元,考入二本科的奖励 5000 元。4、学校领导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本校本学期老师所获得的最高奖金进行奖励每位班子成员。二、凡本籍学子均适用以上奖励. 三、每学期的奖教奖学金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统一发放。四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本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