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防范金融危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是一部指导各国监管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纲领性文件
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一周年之际,从核心原则的角度反思亚渊金融危机的成因,解剖我国金融领域特别是会计领域存在的风险及其表现形式,探讨防范金融危机的途径及措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从核心原则看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从银行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不力是导致亚洲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根本的原因
核心原则阐明了实施有效银行监管的五项先决条件,其中前两项也是最重要的两项先决条件,即:(1)稳定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2)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
而这两项条件正是发生金融危机的一些亚洲国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这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的自源性或根本性原因
从“宏观经济政策”探讨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目前见诸于报刊的文章颇多,比较一致的看法有两点: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资金过度地投放于收益高风险大的产业特别是房地产业,形成了“泡沫经济”,造成了大量房地产积压,导致银行巨额的不良资产
据统计,1997年泰国银行呆账达200多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是房地产业造成的;日本1997年银行的坏账、呆账以及有可能成为呆账的贷款总额高达77万亿日元,占其全部贷款总额的12%
二是近年来东南亚国家由于经济中结构性矛盾的存在,经常项目出现长期性的逆差,加之利率、汇率等货币政策失当,使国际投机资本有可乘之机进而引发了金融危机
从“公共金融基础设施”的角度分析,目前很少触及
核心原则所述及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法律体系和会计体系,这里着重从会计体系角度加以分析和透视
由于会计体系存在某些缺陷,使得公共金融基础设施不完整,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便失去了保障,这也是导致亚洲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1页共5页1、审慎会计原则未能切实遵守
所谓审慎会计原则,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