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施安全进展战略促进和谐宜居之区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安全进展战略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意见》(**发〔201*〕**号)精神,区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安全进展战略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发〔201*〕*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发〔201*〕**号)工作要求,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工。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加强党(工)委领导1。要把安全进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讨论部署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担负起推动本地区安全进展的重要职责。责任单位:各街道工委2.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总体布局,作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把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的培育纳入全区人才规划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强专职安全员队伍管理、规划、招录、培训、检查、考核、表彰等工作,201*年底完成建立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加强制度建设,法律规范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检查程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安全监管局(二)落实街道办事处责任4。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5。各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讨论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和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6。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督办落实等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7。健全安全生产预算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三)明晰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责任8。区安全监管局要依法加强对同级行业(领域)监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履行职责,定期开展考核,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安全监管局9。各专项监管部门和行业(领域)监管(管理)部门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完善符合本区要求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