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培育和弘扬“江苏公安精神”的几点思考和认识3月5日,省厅召开“江苏公安精神”大讨论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孙文德厅长代表厅党委作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江苏公安精神”,开创全省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精神是一种思想信仰,一种品德修养,一种荣耻观,也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文化传承
大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至一个团体、一个组织,乃至每个人的个体本身,都需要一种精神作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支撑
中国文化十分重视精神的作用,在古老的《周易》中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箴言
明代思想家吕坤在其呕心沥血之作《呻吟语》中也说:“精神爽奋,则百废俱兴
肢体怠驰,则百兴俱废”
毛主席曾经说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胡锦涛同志也指出:“伟大的事业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事业”
公安机关在新时期,新阶段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历史责任,更需要一种积极健康精神的指引
在全省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各地纷纷出现了很多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经验和模式,有团结拼搏,敬业奉献,创造性地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的“上岗模式”;有攻坚克难,挑战极限,牺牲奉献,创造了命案侦破率连续17年保持95%以上的奇迹的“南通刑警经验”;有坚持创新创新,亲民爱民,取得了确保夫子庙景区24届春节灯会无事故的骄人业绩,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派出所”的夫子庙派出所;也有像陈贤岩、徐兆华、刘祖明等代表了新时期江苏公安民警勤政廉洁、敬业奉献精神的典型代表
这些都是江苏公安宝贵的精神财富
如何归纳、提炼、总结、升华这些精神和经验,并结合江苏公安加快发展、科学第1页共5页发展、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成为全省公安民警共同的精神体系、精神符号和精神动力;成为全省公安民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