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三五”群众工作法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化解矛盾五项机制和处置事件五个到位的“三五”群众工作法,是普洱市近年来在探索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和有效方法
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认真贯彻“三五”群众工作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普洱
一、为民服务五项制度为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在全市深化推行“民情责任区、人民勤务员、民情联席会、民情巡视员、民情考测评”“为民服务五项制度”
(一)民情责任区制度1
按照行政区域,全市划分为乡(镇)、村(社区)两级民情责任区,实现责任区全覆盖
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以挂钩扶贫联系点为主要责任区
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县(区)直属部门和乡(镇)挂钩村(社区)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市、县(区)挂钩乡(镇)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现责任人全覆盖
县(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既承担本责任区责任,又对辖区民情负总责
抓发展、保稳定、护民生、兴文明、促党建
村(社区)级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每年深入责任区工作分别不少于6次和12次;乡(镇)级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每年深入责任区工作分别不少于4次和8次
民情调研、收集、分析、办理、回复和归档
第1页共4页(二)人民勤务员制度1
人民勤务员是指全市各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
宣传、组织、教育、引导和服务群众
各级各部门每年派出人民勤务员深入责任区察民情、问民需、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