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三五”群众工作法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化解矛盾五项机制和处置事件五个到位的“三五”群众工作法,是普洱市近年来在探索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和有效方法。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认真贯彻“三五”群众工作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普洱。一、为民服务五项制度为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在全市深化推行“民情责任区、人民勤务员、民情联席会、民情巡视员、民情考测评”“为民服务五项制度”。(一)民情责任区制度1.责任区。按照行政区域,全市划分为乡(镇)、村(社区)两级民情责任区,实现责任区全覆盖。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以挂钩扶贫联系点为主要责任区。2.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区)直属部门和乡(镇)挂钩村(社区)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市、县(区)挂钩乡(镇)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现责任人全覆盖。县(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既承担本责任区责任,又对辖区民情负总责。3.工作职责。抓发展、保稳定、护民生、兴文明、促党建。4.工作时间。村(社区)级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每年深入责任区工作分别不少于6次和12次;乡(镇)级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每年深入责任区工作分别不少于4次和8次。5.工作程序。民情调研、收集、分析、办理、回复和归档。第1页共4页(二)人民勤务员制度1.勤务员。人民勤务员是指全市各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2.工作职责。宣传、组织、教育、引导和服务群众。3.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每年派出人民勤务员深入责任区察民情、问民需、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记好《民情日记》。市、县(区)、乡(镇)单位勤务员驻点工作分别不少于20天、1个月和2个月;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不少于1户,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3件;机关普通干部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1件。4.考核评价。勤务员办实事情况,由责任区统计上报派人单位,由派人单位作为考核推优的重要依据。全市每年表彰100名优秀人民勤务员。(三)民情联席会制度1.会议召开。市、县(区)、乡(镇)党委分别每半年、每季度、每两个月召开1次专题民情联席会,由各级党委办牵头组织。遇有重大民情事项,可随时召开。2.参会范围。各级联席会由组织、政法、农办、信访、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组成,可根据研究事项扩大参会范围。各级党委办设立联席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级责任区第一责任人,每年参加责任区民情联席会不少于1次。3.会议内容。分析研究责任区民情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重大民情事项。制定民生工作规划,出台惠民措施。研究解决下一级上报的民情事项。4.工作要求。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研究事项,督促责任人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无法解决的,及时报上级党委政府。(四)民情巡视员制度1.巡视机构。巡视工作由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民情巡视组由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干部、政法干部、各级推选出的民情巡视代表组成。2.巡视内容。全面了解责任区民情动态,检查责任人、人民勤务员履职情况,督促处理民情事项、解决民生问题,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第2页共4页3.巡视方法。巡视工作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收集、初核、甄别群众反映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责任区开展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4.巡视纪律。不干预责任区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如实反映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建议;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纪律规定。(五)民情考测评制度1.考测评对象。民情责任区责任人。2.考测评方式。考测评工作由各级党委牵头,采取召开测评会或入户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