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校团委组织部 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校团委量化考核制度总 则第一条 考核宗旨为了进一步增强分团委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分团委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提高我院分团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养,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促使分团委工作朝着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进展,做到对分团委干部的管理有条例、有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同时也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干部整体建设,增强各职能部门的凝聚力,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典型示范作用,结合校团委日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量化考核体制
第二条 考核目的以规章制度为根本准则,以客观与主观考核相结合为依托,以量化评比公示为结果的方式评估、检测、评判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工作效果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
公平性:对不同职能部门和不同级别的学生干部使用统一的考核体制模式
客观性:本考核以量化评比的方式客观的反映学生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各个性质不同的部门学生干部实行客观、具体的考核方法,减少由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避开不公正的考核,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目的
综合性:本考核原则将日常工作考勤、纪律和个人业务能力作为考核重点,同时突出对学生干部个人综合素养的评估
第四条 此考核制度适用于以下部门组织部 宣传部 实践部 文艺部 校学生会 各学院分团委细 则第一章 考核办法及实施一、本考核原则范围主要为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和校学生干部
二、量化考核的评判标准以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结合(注重以客观为主)
三、考核评分为加减分制度,基准分为 100 分,无最低和最高分限制
第二章 部员级考核内容及分值一、个人评判标准:(共 60 分)1、考勤(共 20 分)(1)开会或参加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3 分;(2)开会或参加活动无故旷到者,一次扣 10 分,并给予旷到人员组织内部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