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告知 学位办〔〕7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为贯彻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规范授予具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经研究,我办决定建立并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如下简称“信息平台”)。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信息平台作为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和服务平台,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信息平台既可以为有关管理部门提供高效的信息公布、信息采集、信息报送、信息记录和信息管理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权威的信息服务,同步也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校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立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信息平台的工作流程见附件一。二、信息平台将于 12 月 1 日起在“中国学位与硕士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正式启用。自启用之日起,省级学位与硕士教育管理部门、有权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如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和拟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如下简称“申请人”)均须使用信息平台完毕有关工作。此外,自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如下简称“全国统考”)的报名、组考等考务管理工作。三、信息平台除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含电子照片)外,还将采集申请人的图像和指纹信息作为个人特征信息纳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的管理工作中。电子照片(规格见附件二)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图像和指纹信息将用于全国统考考务管理和学位授予单位课程管理、学位管理工作。申请人的所有个人信息仅用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以及信息记录分析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商业用途。四、申请人所有上述信息须在其报名参与全国统考前(每年的 2 月底)采集完毕。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全国统考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学位授予单位须告知所有申请人员(包括往年已被学位授予单位受理但还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尽早登录信息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电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