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秦源大桥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编制:批准: 执行时间: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实施桥梁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1
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资料、文明施工等统一管理
项目部主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人员名单,应书面对项目监理部报验,人证相符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临时用电、桥梁张拉等专项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进行相应工序
工序放样报验,工序施工前,施工项目部质检员应以书面测量放样资料向监理部报验,监理人员复核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复检,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用于该工程
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桥梁预制及混凝土施工,每一工作台班必须进行一次取样,每一次取样不低于两组,不足一个台班按一个台班计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氛围满足县规划局及相关部门要求
桥梁施工张拉设备应标定,锚具应根据有关规定验收合格
处罚程序:处罚由安质部执行(具体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处罚单后,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批准,施工项目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作为处罚扣款依据)
第一章 钻孔桩施工(一)钻孔施工第一条:桥梁工程钻孔施工是水下混凝土桩施工的基本保障,成孔的质量直接影响水下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各相关人员必须依据本办法落实责任,确保成孔质量
第二条:现场负责人(工班长)质量责任1.领导本班组严格根据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等进行钻孔作业,并对本工序进行监督、自检
2.对护筒的埋设质量负责,如因护筒埋设原因导致塌孔,延误工期的将予以处罚
3.负责自检和向工点技术员报检,负责与钢筋组、混凝土拌合运输组联系,保障终孔后及时安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
4.负责所在工点安全和文明施工
5.积极配合现场技术、质检、测量、试验等人员的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的正确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