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中共中央组织部 9 月 8 日颁布《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如下简称《考试大纲》)修订版,修订后的《考试大纲》共分五章十八条。正文包括总则、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附则五部分内容,附件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由中组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组织新编的《〈考试大纲〉学习读本》,也将于近期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考试大纲》是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相配套的法规性文献,用以规范考试的内容、测评要素和方式措施,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的原则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贯彻中共中央有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规定,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的科目、测评要素、内容、方式措施及实行程序,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总结近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经验,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实际,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尤其是能力素质规定和职位特点,制定本考试大纲。第二条 本考试大纲是全国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与测评工作的基本根据。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第三条 本考试大纲重要合用于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组员或者其人选的公开选拔考试,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组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组员的竞争上岗考试,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领导组员或者其人选的考试。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组员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参照本考试大纲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考试,可参照本考试大纲执行。第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与测评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行。第二章 公共科目笔试 第五条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