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和记录表填写标准一、单元划分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具体划分详见各章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及编号附表
当本专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缺项时,可借用其他专业相同或类似工程表格填写
二、验收程序工程质量验收实行分层次、逐级验收
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所有验收的基础就是检验批验收记录
㈠、检验批验收组织: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验收
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各项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
⑴ 实物检查①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 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按验标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③ 验标中采纳计数检验的项目,按抽查点数符合验标规定的百分率检查
⑵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合格,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⑴ 主控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⑵ 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不合格的处理:⑴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后的检验批,重新按验标验收
⑵ 当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推断实体质量时,应邀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标准不统一的处理:当涉及结构安全和系统功能的部分设计法律规范条文和设计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与验标不一致时,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㈡、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