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门及对讲系统宇购销安装合同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编码非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品牌为“立林”牌
每个单元入口处配备 1 台门口主机,每一户室内安装 1 部分机,门口主机可呼叫室内分机,提供锁控功能
产品质保期为壹年,终身维修
二、交货地点及工作内容:“君怡项目"施工场地
防盗门为飞云牌、门扇厚 7CM、明铰链、图案为六方块、颜色为宝石蓝,供方负责安装楼宇门及对讲系统的穿线工作,安装室内对讲分机,调试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工期:合同签订供方收到预付款次日起 30 天交工
四、工程总造价:本工程为供方 B
C 两座楼,内含两套门及其他部件
楼宇门及非可视讲系统合同总价:
价格明细详见《附件一》
假如发生变更,按明细表中单价执行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国家规程法律规范要求为准,工程安装完毕后向需方提出验收请求后,需方 7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视产品质量为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签订合同时甲方预付乙方总货款的 10%,乙方穿完线后付至总额的 7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额的 95%,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七、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需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时,工期顺延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仲裁委员会仲裁;( )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约定事项:1.供方竣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 15 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
2.供方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根据施工法律规范安装并服从需方代表及管理单位的监督指导,供方负责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供方完成合同交付并通过验收,但尚未收到合同约定全部货款前,对产品继续拥有所有权
5.由于业主装修移动室内对讲分机位置而造成对讲系统故障的,不在供方保修范围之内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6.需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笔工程款
十:本合同生效、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