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关系管理(IRM)是基金管理人的战略管理职责。基金管理人通过充足的沟通与信息披露,向基金投资者详尽地展示基金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从而增长基金投资者对基金与管理人的理解以及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的互相联络。2.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连接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桥梁.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重要体目前如下几种方面:(1)有助于增进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的深入理解。(2)有助于基金管理人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3)有助于增长基金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信息沟通。3.募集期管理人与投资者互动 的重点包括如下内容:(1)基金管理人应充足理解投资者,提议投资者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2)基金管理人开展投资者教育;(3)协助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充足调研;(4)协助投资者充足理解股权投资基金的协议约定.4.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期间 投资者关系管理一般包含:(1)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年度会议;(2)基金管理人公布定期汇报;(3)基金管理人告知重大事项;(4)基金管理人反馈投资者的需求。5.股份有限企业型股权投资基金除发起人以外的股东发生变更的,由于不影响法人财产权,因此不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6.企业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增资、减资、股权 / 股份转让、收益分派及清算退出 等操作,波及权益变动和权益登记。7.合作型股权投资基金增长出资、减少出资、合作人变更,以及终止清算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销手续。8.企业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增资或减资,应当履行企业内部的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决策及股东大会(股东会)决策,签订对应的决策文献。9.有限责任企业型股权投资基金作出增资或者减资决策,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企业型股权投资基金作出增资或者减资决策,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10. 合作型股权投资基金出现如下情形的,应当解散:(1)合作型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届满且合作人决定不再经营的;(2)所有投资项目到期退出的;(3)全体合作人决定解散的;(4)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事由。11. 合作型股权投资基金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作型股权投资基金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作型股权投资基金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赔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