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领导小组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施海燕组员:各班班主任老师2、具体工作以园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满 3—6 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根据上级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四、具体实施方案(一)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1、申请程序(1)领取表格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①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园规章制度;(2)提供材料(1)低保家庭儿童
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2)孤儿
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
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4)烈士子女
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别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2 公示、审核(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
(2)经审核确认后幼儿园将初审的结果在园公示 5 天
(3)公示后,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