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超市员工管理制度一、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1、 员工早上需提前 15 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 5 分钟到岗
假如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 30 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 5 分钟内罚款 5 元,10 分钟内罚款 1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 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
病假超过 3 天的,须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3、 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
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4、 员工不得早退,早退 5 分钟以内罚款 5 元,10 分钟以内罚款 10 元……早退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员工工作时间及休假的规定:1、 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情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别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辞退
2、 员工每月休假 2 天,每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奖金的二分之一,无奖金的免去1
5 天的工资
三、防损防盗的规定:1、 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
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 员工使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
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别情况需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 员工平常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 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 10 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 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 100 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
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