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为使广阔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仔细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 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 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 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
(就业状况: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就业状况:就业);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
(就业状况:灵活就业);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就业状况:出国);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三、 有关的就业政策 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沟通中心
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
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