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六个月三明泰宁中小学幼稚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全省中小学幼稚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告知》(闽教 〔〕13 号)和《泰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稚园教师工作方案》(泰教〔〕10 号)文献精神,为科学、有序、安全地组织好我县的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面试对象经参与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笔试,并按学科拟招聘数(按城、乡学科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附后
二、面试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成果的客观、公正;2
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3
坚持回避的原则,参与面试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回避;4
坚持严厉考风考纪的原则,自觉接受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资格(报名资格)复审地点、时间1
复审地点:泰宁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复审时间: 5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8:00 至下午 5:30
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1)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临时还无法提供的需学校开具证明)(3)教师资格证(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证明);(4)笔试准考证;(5)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已同其他单位签订临时聘任协议的需提供已与原聘单位解除聘任协议的证明材料;(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此项仅限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7)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