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分类各法律规范对比表规 范分 类 规 定备 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24按使用功能分类1。 高层建筑中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 单 层 公 共建筑;2。 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应符合防火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住宅建筑非住宅建筑低层:1 ~3 层单层、多层:≤ 24m多层:4 ~6 层中高层:7 ~9 层高层:> 24m高层:≥ 10 层超高层:> 100m《住宅设计法律规范》 GB 50096—1999低层:1 ~3 层低层~中高层住宅适用《建规》 ,高层住宅适用《高规》多层:4 ~6 层中高层:7 ~9 层高层:≥ 10 层住宅建筑非住宅建筑低层:1 ~3 层≤11m单层、多层:≤ 24m多层:4 ~6 层 ≤24m中高层:7 ~9 层≤30m高层:> 24m高层:≥ 10 层超高层:> 100m套型居住空间数(个)使用面积(m²)一类234二类345三类356四类468注:使用面积未包括阳台面积,住宅设计按套设计。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2.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4.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 1/3。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 1/2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 应低于 2。10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纳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 大于 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实行防坠落措施。6.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 1。05m;七层 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 1。10m.7.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 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8.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 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9.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 0.70m 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 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 1。05m。10.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 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 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纳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纳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1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