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的告知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面对企事业人才竞争日益剧烈的形势,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再提高和持证上岗工作越显重要,劳动部“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也迫在眉睫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增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全国高科技教工委管理人才专业委员会按照劳动部规定结合自身管理培训人才优势,决定实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工作,委托北京英才会友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开展详细招生工作,并按照企事业单位需求特聘著名专家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原则(修订)》而设置,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 HR 领域的六大模块进行讲解,望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学习
一、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鼓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协助学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技能水平,增进学员通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三、教材、讲课内容、师资教材及课程:课程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原则(修订)》而设置,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 HR 领域的六大模块:人力资源规划(含专业基础知识)、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课
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培训师资:全国资深和权威的人力资源专家、串讲专家
四、时间地点: 2007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4 日 内蒙古 * 包 头2007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31 日 安徽省 * 合 肥2007 年 12 月 07 日—12 月 10 日 浙江省 * 杭 州2008 年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