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小題庫著作權1.○()假如你是一位著作人,你所創作的書、歌曲、圖畫、攝影等,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別人不能任意盜印、盜版、抄襲。2.○()明知為電腦程式的盜版品,仍在夜市予以販賣,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3.○()電腦程式是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4.○()原則上,著作權的侵害屬於「告訴乃論」罪,因此發生侵害時,著作權人可以自己決定究竟要不要對侵權之人進行刑事告訴。5.(× )當著作人死亡後,我們可以隨意改寫他的著作。 【說明: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是著作人的生存期間加上其死後 50 年,在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任意改作他人的著作,會侵害著作財產權人的「改作權」。】6.(× )未經作者的同意,可以將其信件公開發表。 【說明:未經著作人的同意,就將其著作公開發表,會侵害著作人的「公開發表權」。】7.○()在夜市販售盜版合輯錄音帶、CD,販售者違反著作權法。8.(× )廣告文宣中可以私自运用他人的文學或藝術作品。【說明:在廣告文宣中运用他人著作,必須經過同意或授權。】9.○()音樂著作的詞與曲係屬兩個獨立的著作,假如都要运用,應分別获得詞與曲之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10.○()流行歌曲屬於著作的一種,受著作權法的保護。11.(× )运用德國人的音樂編曲,不必徵求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 【說明:我國於 91 年 1 月 1 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即負有對WTO 全體會員國國民之著作,提供「國民待遇」之保護義務,即其國民之著作,在我國境內亦受我著作權法之保護。德國為 WTO 會員體之一,德國人著作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除有合於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获得同意或授權。】12.○()我們到演出場所觀看演出時,原則上不可隨便錄音或錄影。13.○()到攝影展上,拿相機拍攝展示的作品,分贈給朋友,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14.○()把 CD 裡的流行歌曲錄下來販售牟利,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15.(× )網路上供人下載的免費軟體,都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因此我可以燒成大補帖光碟,再去賣給別人。 【說明:免費軟體只是授權运用人免費运用,但一般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並不表达權利人拋棄權利。】16.(× )在網路上可以任意下載電腦程式。 【說明:任意在網路上下載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電腦程式,波及侵害著作財產權人之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如逾越了合理使用的範圍,就必須得到權利人的同意。】17.(× )合法軟體所有人可以自己使用正版軟體,同時將備用存檔軟體借給別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