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第一节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项目是可以盈利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所有权属于社会,清算时,不得收回剩余财产,应转移给同类社会组织
出资者在交出资金所有权的同时,也交出了资金使用的监督权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等
1、银行存款(闲置资金,可以积极理财
要核对银行对账单
)2、现金 (不得出现红字)3、应收款项(要定期清理)4、投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在投资方面,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一是怕风险,不敢投,二是缺少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不善于投,投资很难达到预期的结果
因此,造成了资金闲置,或者,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管理不善等问题
重点讲投资品种、风险控制、审批、协议、跟踪管理、投资收益确认)5、存货(重大金额物资购进,应办理入库手续,最好作存货反映
捐赠物资要作存货反映)6、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7、无形资产8、受托代理资产(与受托代理负债结合讲,与代收代付区别)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合法、安全、增值的原则下,应尽量优化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资源流出民间非营利组织
负债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净资产分类,按其来源:1、初始投入
2、收支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