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2、氨区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进入该站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特别通行证经登记方可进入,否则不予进入,离开氨区需在登记簿上注明时间,进入氨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站的安全注意事项规定。3、禁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氨区.4、氨区严谨明火,操作人员禁止吸烟。严禁在氨区内和装有氨气的设备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5、禁止在氨储罐旁、卸氨区等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氨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空气中含量小于 3%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6、氨区不准穿带铁钉子的鞋,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戴防护眼镜。操作时使用防爆工具,严禁铁器工具相互撞击以免产生火花。7、氨区必须设置二氧化碳、沙子、石棉布等防火器材。8、洗眼器处于可靠使用状态。9、固定喷水消防系统处于可靠使用状态,并定期试验。10、氨区围栏必须保持完整,并挂有“严禁烟火”等警告标示牌。11、氨区内严禁烟火,必须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准储备其它易燃品和堆放杂物,不准搭临时建筑。12、所有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严禁吸烟,火种应交由值班人员放入火种盒内储存,工作人员离开氨区后必须将大门上锁。13、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氨区,氨区周围消防通道要保持通畅。14、氨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氨区喷淋系统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发现实效要及时更换。15、进入氨区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掌握氨区系统设备并了解氨气的性质和有关的防火防爆规定。16、进入氨区进行作业必须实行严格的隔断和吹扫措施,配备消防器具,应有专人负责监护,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17 作业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根据规定必须配备齐全安全防护装置(防护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服等)并定期维护,进入现场维修时,必须检测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方可工作,作业人员应着防腐蚀的工作服并配戴防护眼镜防毒面具。日常操作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并戴橡胶手套。18、氨区卸氨时要有专人就地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立即处理,严禁在雷雨天和附近地区发生火警时进行卸氨工作。19、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接卸液氨时,对液氨接卸人员姓名、证件、运行操作人员、设备情况进行登记.20、任何人进入氨区必须经过氨区管理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21、进入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