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建施工员培训目的通过中级技术理论培训,使学员具有中级土建施工员应具有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从而达到该岗位上岗资格的规定。二、土建施工员培训对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凡未获得岗位证书的有关从业人员。三、土建施工员基本知识、专业知识1、施工员基本知识规定(1)建筑识图:投影基本知识、建筑制图原则、识读建筑工程图、建筑构造施工图平面整体表达措施(重庆市职工职业培训学校-重庆最优秀的建筑类培训学校)(2)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胶凝材料、混凝土、砂浆、墙体材料、建筑钢材、防水材料、其他建筑材料(3)建筑力学:静力学的基本概念、平面力系的平衡、材料力学的基本概念、梁的内力图、梁的应力、梁的变形、压杆稳定(4)建筑构造:建筑构造概述、钢筋混凝土构造、砌体构造、钢构造、建筑构造抗震知识(5)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基础:施工组织概念、流水施工、网络计划技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员专业知识规定(1)建筑施工技术: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起重技术、脚手架搭设技术、地基处理与桩基施工技术、钢筋砼施工技术、预应力混凝土施工技术、砌体施工技术、钢构造工业厂房构造安装技术、防水施工技术、装饰装修施工技术、高层建筑施工技术、季节性施工(2)建筑工程施工测量:全站仪的操作、标定工作的基本措施、施工控制网测量、民用建筑的定位与放线、工业建筑的定位和放线、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构件的安装测量(3)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工期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组织技术经济分析1.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根据、措施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2.发包人以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协议执行,竣工结算按协议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成果确定处理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按协议约定办理。3.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协议纠纷时,应通过下列措施处理:① 双方协商;② 提请调解,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 ③ 按协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协议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征询人进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