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有关印发《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大纲》的告知 荆教基〔〕13 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初中学校:现将《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大纲》规定,指导学生做好复习备考工作
附件:《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大纲》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主题词:初中 毕业考试 大纲 告知 荆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3 月 18 日印 共印:18 份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大纲语 文Ⅰ、考试性质与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止性考试,是全面、精确地反应初中毕业学生在语文学科学习目的方面所达到水平的重要环节
考试成果既是衡量学生与否达到毕业原则的重要根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根据
语文中考试题命制的原则是,以初中语文新课改规定为指导,以本市初中语文教学实际为根据,以本届初中所用语文教材为重要参照内容,以本市语文中考试题的难易程度为基本标高,以水平测试与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力争使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Ⅱ、考试知能规定1、语文知识:(1)会用字词典,理解与字词有关的某些基本知识
(2)理解句子的基本形式与构造关系
(3)理解、运用常见修辞格
(4)能对的使用标点符号
⑸理解教材波及的重要作家与作品和生活中常见的文化常识
2、口语交际:(1)理解一般话的基本常识,并能用一般话进行交流
(2)说话清晰、连贯,不离话题,且得体
(3)讲述见闻生动详细,复述转述完整精确,重点突出
3、综合性学习:(1)会组织多种语文实践活动,如办刊、办报、演讲、作对联、背诗词、联成语等
(2)会写多种活动的方案与计划
(3)会作简单的采访与报道
4、阅读:(1)解读文章时,能精确理解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与作用,体会作者的态度、观点、情感,把握文章的内容、思绪、构造,对文章的内容、语言和写法有自己的心得,并能提出自己的见解与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