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措施(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足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深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第二条 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措施。第二章 岗位职责第三条 辅导员助理的重要工作职责: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4、协助辅导员深入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状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体现、生活现实状况等实际问题,及时、精确搜集有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献、告知等。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措施,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8、完毕学生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配置与选聘第四条 根据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状况,各系根据需要配置辅导员助理,分别担任一年级教学班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第五条 每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系提出申请,或由系部、团委、团支部推荐,并按规定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第六条 选聘对象: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第七条 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对的、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中共党员优先。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3、能对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4、工作积极积极,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体现能力。5、具有广泛的爱好爱好,身心健康。第八条 每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生处牵头,按《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的个人志愿安排到系参与选拔,各系人员选拔由系详细组织,各系确定人选后报学生处审批。录取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年。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第九条 受聘任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月要进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