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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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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文件苏 地 税 发 〔 2024 〕 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讨论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各 省 辖 市 及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 常 熟 市 地 方税 务 局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直 属 分 局 :为 加 快 推 动 创 新 型 省 份 建 设 , 促 进 企 业 自 主 创新 ,鼓 舞 企 业 加 大 讨 论 开 发 费 用 投 入 , 法 律 规 范 企 业讨 论 开 发 费 用 的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 根 据 《 国 家 税 务 总局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讨 论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24]116 号 ) 规 定 , 结 合我 省 实 际 , 特 制 定 《 江 苏 省 企 业 讨 论 开 发 费 用 税 前加 计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贯 彻 执 行 。附 件 : 1、 《 江 苏 省 企 业 讨 论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加 计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2 、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讨 论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行 ) 〉 的 通 知 》二 ○ ○ 九 年 一 月 十 五 日附 件 1:江苏省企业讨论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第 一 条 为 鼓 舞 企 业 开 展 讨 论 开 发 活 动 ,法 律 规范 企 业 讨 论 开 发 费 用 的 税 前 扣 除 及 有 关 税 收 优 惠 政策 的 执 行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理法 》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和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实 施 <国 家 中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进 展 规 划 纲 要 ( 2024—2024 ) 〉 若 干配 套 政 策 的 通 知 》 ( 国 发 〔 2024 〕 6号 ) 、 《 国 家 税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讨 论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办 法 ( 试 行 ) 〉 的 通 知 》 ( 国 税 发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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